| 北京市昌平區會計繼續教育 |
| 平臺:北京會計信息網 來源:財政局 時間:2023-02-15 閱讀量:230125次 |
| 2024年北京市昌平區初級會計學習開始了,本機構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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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們從事會計培訓,會計年審年檢,會計繼續教育考試,會 |
| 計繼續教育培訓,會計證換證指導等工作,已經從事多年的 |
| 會計培訓工作。 |
| 昌平區2024年會計繼續教育報名學習開始了,如果您 |
| 沒有時間參加,我們工作人員可以幫您辦理,提供網上報名 |
| ,網上培訓,進行課程考核,全部過程都是我們幫您指導完 |
| 成,都是全部完成繼教,采用淘寶等方便可靠的方式進行, |
| 通過后付款,讓大家放心的來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工作,通過 |
| 網絡教育課程提升自己的知識點,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去。 |
| “營改增”納稅人新計稅方法下的注意事項 |
| “營改增”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|
| 企業整體減負約5000億人民幣但具體到每個企業稅負是減輕還是增加,是受其自身增值稅管理水平,與客戶、供應商商業談判 |
| 能力、稅收籌劃意識的高低有密切關系。 |
| 計稅方法 |
| 營業稅:應納稅額=營業額×稅率 |
| 增值稅: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|
| 1.一般納稅人 |
| 一般計稅方法:應納稅額=當期銷項稅額-當期進項稅額 |
| 其中:銷項稅額=銷售額×稅率(6%、11%、13%、17%) |
| 11%:交通運輸、郵政、基礎電信,新增“建筑、不動產租賃服務、銷售不動產、轉讓土地使用權”。 |
| 6%:增值電信服務、現代服務業服務(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),新增“金融服務、生活服務、銷售無形資產(土地使用權除外 |
| )”。簡易計稅方法:應納稅額=銷售額×征收率(3%) |
| 【特殊規定】特定應稅行為 |
| 。1)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|
|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、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:減按2%征收增值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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